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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6年晚婚晚育假将被取消!这几天趁早把婚结了吧!

发表于2015-12-22


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需要注意的是,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女)。

按照修正案草案,从明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删除了晚婚假,那就是以后结婚只有3天假!!

而产妇只有98天的产假,多出来那30天,没了!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


具体规定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一切都是为了生二胎!!可是臣妾不懂了!为嘛为了生二胎要取消我们这些假呢?这些假碍事了吗?碍着生孩子了吗?有假不是更好生?假期少了,工作压力大,更加没有生孩子的动力了!


本人就是一个苦逼的刚怀孕的妇人,冒着辐射的风险上来发这个贴,申诉这个草案的主谋!!!起码也等我生完之后再实行啊!你妹啊!

发表于2015-12-22
洁洁纯纯,您好!您所发的帖子“2016年晚婚晚育假将被取消!这几天趁早把婚结了吧!”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12-22

妈的这些傻逼,就不会为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着想

发表于2015-12-22

呵呵,是啊,这个居然也没有征求民意什么的

发表于2015-12-22
产假越多,就业歧视越重
发表于2015-12-22

这个好像突然就是这样子的,我要不要趁着好有几天,把婚假给休了,本来想着过完年留着去旅游的呢

发表于2015-12-22
引用:萝莉毁灭在2015-12-22 17:19:49写道:
6楼

这个好像突然就是这样子的,我要不要趁着好有几天,把婚假给休了,本来想着过完年留着去旅游的呢   

 赶快修了吧

发表于2015-12-22
这个真的好坑,大家能休的就尽快住了吧,国家这些政策真的很不利民。
发表于2015-12-23

国家现在都要剥削居民的一般权益了,真心坑

发表于2015-12-23

我只能说去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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