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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东“单独二孩”27日将表决是否通过实施?

发表于2014-03-25

    广东“单独二孩”政策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按照日程安排,有望于27日表决通过后实施。议案主要是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认为,《条例》的修改具有合法性和可行性。

   不过我有个疑问: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含义是什么呢?在我的概念里,独生子女的含义是他家只有他一个小孩,无论他是男或女?但是以前总是听朋友说,独生子女的含义还有另一种:即他家可以有几个小孩,但是他是那么多小孩当中唯一的一个男孩或者女孩。

    所以我有点混乱了,不过我认为还是独生子女是他家只有他一个小孩,无论他是男或是女。是这样吧,我的理解应该没有错吧?

发表于2014-03-25

有点笨哦,这个都搞混乱了?

发表于2014-03-27

有得生都怕养不起呢!

发表于2015-09-17

独生子女就是只生一胎无论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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