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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霸王合同条款明细

发表于2008-08-01
 交完定金后十五天,如期来到售楼处签约,满以为象***这种有实力的开发商,应该在合同上不会太多猫腻,谁知我一看完整本合同,应该来说是我有所一来见到最无理,最霸道的一份合同,因开发商不让取回合同仔细阅读,我将比较有映象的跟各位业主分享一下:
 
   一:在合同最后写着类似这样的一条"出卖人所出示的样板房、沙盘、宣传资料及在各媒体所发布的广告,仅为宣传之用........."
       针对这样的条款,换言之我们也可以这么理解,开发商所提供的任何宣传资料都不可信,因为那只是宣传用,并无实际意义.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就是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我提醒各位准业主,在此份合同里什么绿化,规划等全部没有在合同里体现,如果你不小心签了这条,那么就表示你所见到所有宣传资料无任何意义。那么你花了近八九千的价格在惠东买房,值吗?
 二:该商品房的屋面及外墙面使用权归出卖人;
     所有的内外墙面均是每个业主分摊花了钱买的,凭什么业主出钱买给你金融街来用,太无稽之谈了吧!
 
三:我记得产权办理这块也有相当的问题:开发商出了一补充协议,入住后365天办理初始登记,并还要365天办理好产权转移手续。那么也就是说,业主住进两年方可办理好房产证。但是反过来,如买方达到退房要求,只能在7天内确实是否退房,超过期限一律以不退房处理,大家比比,这公平吗?
 
 
四:此房为带装修的房子,但合同中所有装修材料不清不楚,也没标明用料品名、型号和保修期。可以想象业主到交房时,无论你的装修用料是如何的差,你也得闭嘴。
 
五:延期交房的处理:
    基合同一直强调因政府部门原因导致延期交房,出卖人不负责任。为什么?难道让业主来后果责任吗?政府是由开发商来搞定的,搞不定当然由出卖人来负责!
 
六:物业管理部分:没有指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条例:
 
这些只是其中部分霸王条款,有很多很多,本人不是记得太清楚,但如果有业主签了,那么表示中了KFS的圈套了。
发表于2008-08-04
 顶
发表于2008-08-06
 希望咱老百姓也长点常识了,别老被KFS侵权.
发表于2008-08-15
 谢谢你的提醒,不过购房合同大多是霸王条款,最后还是看开发商有没有实力有没有良心,买期房就是摸着石头过河看运气。能说说装修的标准和物业管理费是多少吗
发表于2008-08-16
 它们酒店式装修,有送一些基本的家电.
发表于2008-08-16
 管理费3.5
发表于2008-08-19
 谢谢你的回复,不知你是否已签购房正式合同,当初买这里的房子就是为了一个梦想——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唉如此偏僻如此高价再加上开发商的欺诈不知梦想会不会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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