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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热点聚焦:这些年被抢救下来的老房子

发表于2013-06-20

    大拆大建后文化保护意识觉醒,民间发起一次次保育行动

推动政府出台一系列保护政策、建立保护机制

《金陵台妙高台建筑:“缓拆令”下惨遭强拆》追踪

金陵台的命运再次唤起人们对逝去的城市记忆、文化遗产的伤恸,在经历了大拆大建的教训后,政府与市民的历史文化保护意识开始觉醒,民间文化保育的热情推动了一次次的保育行动。这些年,有一些历史建筑,曾经列入拆迁,却因为市民与媒体的监督,政府的努力,被抢救下来,并推动了一系列保护政策的出台、保护机制的探索,使人们从中看到政府的决心与社会的进步。

    

    1 濒临拆迁抢救保留列入首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录

2011年3月原广州南站(粤汉铁路黄沙站)动迁

媒体报道后保留列入保护名录

2011年3月1日,原广州南站——即粤汉铁路黄沙站开始动迁。其车站、仓库、办公楼因承载了历史信息被民间与专家呼吁保留。

目前原南站的站台、仓房被列入首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录。

●2012年8月

广东国民大学第二校址面临拆迁列入保护名录暂缓拆迁

2012年8月,广东第一所民办大学——广东国民大学第二校址面临拆迁。该校老校友奔走护校。汤国华教授认为该建筑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不能只从建筑上判断。目前该建筑被列入首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录,市建委已暂缓相关拆迁项目。

●2013年3月

黄埔百年家塾面临拆迁 列入保护名录

2013年3月,黄埔西华村具有150年历史的永安家塾成为房地产开发中的被拆对象,300年历史的乡约亭和最古老公祠可能要迁移。彭氏后人就此向有关部门递交了意见书。随后规划局回应,已发文通知文广新局普查。

2012年规划局组织专家对永安家塾调查,村委副书记透露,经专家讨论,应该不会拆掉永安家塾。

广州市名城委委员汤国华也表示,虽然历史建筑名录尚未公布,但永安家塾在评审中获一致通过。他建议城中村拆迁缓一缓,等一等历史建筑普查工作。

●2012年11月22日百年红砂岩墙受破坏首次实行临时挂牌保护列入保护名录

2012年11月22日,《新快报》报道,位于南华西历史文化街区、十三行首富伍家花园内的一堵200多年的红砂岩围墙在海珠区少年宫的整饰工程中被抹上水泥受到破坏。

处理结果

首次对历史建筑实行临时挂牌保护

报道当天下午,市规划局下发停工通知。2013年2月5日,根据专家意见及市规划局要求,海珠区少年宫已在红砂岩墙上挂上保护标识牌。

这是广州首次对未经认定、面临破坏的历史建筑实行临时保护。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称这是对历史建筑保护应急机制的一次探索。红砂岩墙最后被列入尚未公布的历史建筑名录。

专家建议

临时保护令应制度化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刘晖老师认为,这种“临时保护令”应该制度化。同时,华工的建筑系副教授冯江认为,这种制度的主体应该进一步明确。

 

发表于2013-06-20

     2 列入拆迁 经与建设方协商保留

●2011年3月25日罕见特色民国洋楼:开发商保留不拆

《新快报》报道,2009年,广东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许拆除侨商街3、7、9、11、13号。2011年3月25日市规划局和越秀区文广新局介入,向建设单位提出保留以上罕见特色民国洋楼的要求。开发商粤海公司愿意保留。

●2012年12月

地铁八号线拆迁范围涉及的历史建筑保留不拆

《新快报》报道,2012年12月,地铁二、八号线延长线项目(同福西站)贴出征收补偿公告,拆迁区包括两个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一部分,部分普查推荐历史建筑要拆除。

经报道后,市规划局邀请专家调研,与地铁公司沟通,于今年3月公布了与地铁公司的协商结果,洪德巷街区25座历史建筑“只征不拆”,历史文化街区得以保留。

 

发表于2013-06-20

    3 濒临拆除市长批示制定保护方案

●2012年10月修复广州明城墙弃楼保墙引发网友争议

《新快报》报道,2012年10月,因修复越秀山明城墙,骑压其上的两栋民国建筑要拆除。网友及育才中学校友呼吁保留。专家表示,这两栋民国建筑有一定历史价值,而且不会影响城墙安全。

事件引起市长陈建华的关注,经其批示组织专家勘察,相关部门委托汤国华教授为民国建筑和明城墙的保护做方案,民国建筑有望保留。

4 列入三旧改造被保留

●2012年6月6日东昌大街民国别墅群经专家调研被保留

2012年6月6日,《新快报》报道,东昌大街民国别墅建筑群被列入越秀区三旧改造的范围。这11栋民国别墅融多种建筑艺术风格于一体,工艺精湛,未列入历史文化街区,经专家调研建议保留。

专家建议

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应急机制

公布历史风貌区重整体保护

专家们建议,在历史建筑相关法规尚未公布的过渡期内,有关部门应该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应急机制,建议研究“历史建筑活化”,以更新利用保护建筑。

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冯江认为,在历史建筑名录公布之前,广州应该公布一批“历史风貌区”。整体风貌保留比单栋建筑保留更有意义。

华南理工大学规划系刘晖则认为,应该赋予市民权力提名历史建筑,并要求政府对其进行评估。

 

发表于2013-06-20

    5 列入拆迁 出台政策保留保护

●2012年3月同福中、同福东项目抢拆骑楼后被保留

《新快报》报道,2012年3月,几处位于历史城区、骑楼保护区的开发项目在春节前后抓紧拆迁或动工建设,其中包括同福中路、同福东路骑楼,且要建二三十层高楼。违反《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限高6-10层的规定。

处理结果骑楼保留

2012年3月29日,市规划局回应本报报道,报道中所涉及的同福中路和同福东路的骑楼将部分保留,部分则拆除后复建。

●出台政策

分三类处理已批未建项目普查历史建筑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历史城区内上千宗已批未建的建设项目,将会按照分类处理的原则分为三类处理。

同时,市规划局将制定《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暂定名),以填补广州在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立法的空白。

另外,市规划局已经开展了广州市历史建筑家底进行普查。未来要建立广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经名城委审议后公布,随后编制保护规划,经审批后纳入到法定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避免误伤误拆。

代表建议

借鉴香港暂定古迹条例

2012年3月13日,广州市人大代表陈安薇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提交闭会建议,呼吁立即停止《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历史城区内抢拆行为。

对于一些已批未建的项目,陈安薇建议立即叫停超过30米的建设项目,同时进行摸查,作出分类处理指引。

陈安薇还建议可以借鉴香港制定暂定古迹条例,市民举报认为可以保护的未评级历史建筑,定为暂定古迹,待评估后决定是否评级。(编辑 谢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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