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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从新城之约想到的,我们是否应该自筹业委会?

发表于2014-10-27
标签:业主 业主委员会 

周六去看了新城之约,同时也去看了下我们B区的园林,看了看一下新城之约的条款。我觉得这个还是比较像睦邻友好的条例或者是一个承诺书、普通的约定。。。。。也没有什么约束力来保证实施呢。回来之后,我想了下,这样可不行,现在已经有业主住进去了,理应成立业主委员会,自主筹备,自己投票,这样才民主,选出来的业委会才能为大家办事。

 

另外分享下那天拍的照片

 

那天去的业主还真的很多的

 

这样子的文字真的没什么用处,好像只是一个象征性的仪式而已,一个业委会必不可少。


再者就是园林了,B区的园林已经建好,看起来还算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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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10-27

很有必要,但是现在住进去的很少吧

发表于2014-10-27

支持楼主!

发表于2014-10-27

现在才多少人入住啊

发表于2014-10-27

意识是好的,不过过早了

发表于2014-10-27

无聊的新城之约

发表于2014-10-27

支持楼主

发表于2014-10-27

业委会也是一件难事

发表于2014-10-27

抽到大奖了

发表于2014-10-27

肯定要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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