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上一页
/2页

主题:签合同发现这条合同条款有异议 开发商死活不肯改,我该签吗

发表于2015-01-05

   好不容易决定了买房,可是签合同的时候发现合同条款有点不那么的地道,跟开发商交涉了几次,销售一直都说,业主都是这样签的,开发商不会因为一个人而改合同。

   条款如下:

合同的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中,合同规定,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项处理,即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但我总觉的这条条款有失公平,所以上网搜了一下,网上的条款不太一样,可选择性,如: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1或2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1%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我个人觉得应该按网上那种有选择性的比较合理,可是拿去跟开发商那边说,开发商却怎么也不肯修改条款。我该怎么办呢,该不该签合同?

   不知道有没有已经签合同的邻居,你们的合同关于这一条条款是怎么样的呢?能分享吗?

发表于2015-01-05

虽有范本,但也是部分进行修改

发表于2015-01-05

个人觉得应该是第二种比较合理,第一种有点偏向开发商

发表于2015-01-05

不要签,明摆着就是霸王条款

发表于2015-01-05
引用:一只悠闲的兔子在2015-01-05 15:50:00写道:
4楼

不要签,明摆着就是霸王条款

 我的合同也是这样的,也跟开发商交涉了好几次,却没办法改了

发表于2015-01-05

虽还没签合同,但个人觉得不应该签,期房太不定性

发表于2015-01-05
引用:大喝一声在2015-01-05 15:54:37写道:
6楼

虽还没签合同,但个人觉得不应该签,期房太不定性

 看来还是买现房好

发表于2015-01-05
引用:大喝一声在2015-01-05 15:54:37写道:
6楼

虽还没签合同,但个人觉得不应该签,期房太不定性

引用:原来这就是在2015-01-05 15:55:17写道:
7楼

 看来还是买现房好

 哪有那么多一手现房买啊,买房就是任宰的

发表于2015-01-05

国家应该出来统一的 购房合同,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发表于2015-01-05
引用:你只爱那个叫葵的女孩在2015-01-05 15:57:09写道:
9楼

国家应该出来统一的 购房合同,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强烈呼吁

上一页|1|2|上一页
/2页